海運提單(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后出具的收貨憑證,也是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的憑證,提單還代表所載貨物所有權,是一種具有物權的憑證。
Meaning of bill of lading
提單必須由托運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發(fā),并且必須清楚地標明簽發(fā)人。
提單是證明航運合同訂立的文件,是確認承運人已接管或裝載貨物并保證貨物將到達目的地的文件。提單也是承運人用來裝運貨物的貨物所有權憑證。提單的所有人有權提貨并在貨船到達目的港之前轉讓或向銀行抵押。
提單的內容由兩部分組成:正面事實記載和提單背面條款。各個船公司出具的提單核心內容幾乎相同。
Functions of bills of lading
1、收貨憑證
提單是向托運人簽發(fā)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并將其裝船。
2. 運輸合同證明
它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
承運人之所以為托運人承運貨物,是因為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以提單做權利和義務的證明
3. 所有權證明
提單是證明貨物所有權的文件。持有提單的人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并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和處理權,提單代表協(xié)議規(guī)定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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