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歐盟稅務和關稅同盟總局針對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的過渡期填報發(fā)布了臨時新聞,宣布原定于1月31日截止的首次填報期限延期。這一決策是由于技術問題,導致部分企業(yè)無法按時提交相關報告。此次延期對輸歐出口商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1、延期背景及決策
歐盟委員會注意到,由于系統(tǒng)技術問題,部分企業(yè)面臨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完成CBAM相關報告的提交。為解決這一問題,委員會特意為報告申報人推出了解決方案,包括提供延期提交的新功能。
2、延期提交的具體措施
(a) 新功能介紹:從2024年2月1日起,申報人可在系統(tǒng)中"申請延遲提交”,這將為申報人提供額外的30天時間,用于提交本季度的CBAM報告。
(b) 處罰豁免:根據國家主管當局(NCA)的指導意見,對于在提交首份CBAM報告時遇到困難的申報人,將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c) 報告修改:根據過渡期實施細則(Regulation 2023/1773),本次報告提交后,申報人仍有權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對其進行修改。
3、輸歐出口商的利好分析
首次CBAM報告的延期提交為歐盟進口商提供了更多時間來收集供應商數據和信息,這同樣意味著輸歐出口商有更多的時間來收集信息、進行實際的碳排放計算,為后續(xù)的合規(guī)和應對工作提供了更充足的準備時間。
1、開展產品嵌入碳排放計算工作
出口商應利用延期提交的機會,開展產品嵌入碳排放的計算工作。這包括要求自身的供應商提供原材料單位產品的嵌入排放數據,從而確保獲取出口產品的實際碳排放信息。
2、合規(guī)應對與降低碳成本
(a)合規(guī)準備:出口商需要充分利用延期時間,確保自身在CBAM要求下的全面合規(guī)。這包括理解CBAM的法規(guī)要求、計算方法和報告流程。
(b)節(jié)能減排措施:出口商應評估和實施節(jié)能減排措施,降低產品的嵌入碳排放,從而減少因CBAM導致的潛在成本增加。
(c)與供應鏈合作:強化與供應商的合作,確保供應鏈上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能有效應對CBAM的要求,共同努力降低整體碳排放。
歐盟CBAM報告過渡期的延期,為企業(yè)提供了寶貴的時間窗口,以更好地準備和適應新的碳排放報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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